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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北国都江堰”的涅槃重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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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北国都江堰”的涅槃重生

“北国都江堰”的涅槃重生

“北国都江堰”的(de)涅槃重生

河南:推动跨(kuà)区域、跨部门协作

保护(bǎohù)秦渠枋口文化遗址

◆ 秦渠枋(qínqúfāng)口的功能辐射范围覆盖济源(jìyuán)、焦作两地,形成“渠头在济源、渠尾在焦作,渠首管理在济源、灌溉受益在焦作”的状况,再加上属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,办案复杂程度远超(yuǎnchāo)预期。

◆ 检察机关(jiǎnchájīguān)建议文化(wénhuà)保护要穿上“科技铠甲”。相关部门不仅增设(zēngshè)监控设备,实时监测文物状态,还利用高精度数字化三维扫描技术,留存碑刻原始数据,为后续修复提供科学依据。

◆ 秦渠枋口公益(gōngyì)诉讼案涉及(shèjí)文物保护(wénwùbǎohù),关乎周边群众生产生活,省市县三级检察院一体履职、综合履职,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,妥善解决了文物保护、水利设施灌溉、河道行洪安全等(děng)问题(wèntí),还协调推动了世界灌溉工程遗产的申报工作,切实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。

清晨的(de)沁河笼罩在薄雾中,水流声中仿佛能听到历史(lìshǐ)的回响。秦渠枋口——这座(zhèzuò)始建于秦朝的水利工程,曾以(céngyǐ)“隔山取水”的智慧灌溉河南济源、焦作两地60余万亩良田。然而,岁月侵蚀、管理缺位,让(ràng)这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陷入险境:碑刻风化、取水口废弃、灌溉与行洪矛盾交织……

今年(jīnnián)3月,河南省济源市“益心为公”志愿者齐波登山时目睹秦渠枋口现状,痛心不已:“再不保护,历史就真的消失了!”他连夜整理材料,向济源市检察院提交公益诉讼线索,一场以法治(fǎzhì)力量守护千年(qiānnián)文明的行动就此展开(zhǎnkāi)……

从志愿者(zhìyuànzhě)呼吁到检察长包案

沁河是黄河一级支流,发源(yuán)于山西省沁源县,切穿太行山(tàihángshān)流入河南省,经济源、沁阳、博爱、温县,于武陟县流入黄河。

古代沁河两岸的人民(rénmín)在太行山沁河出山口建设了沁河水利工程。该工程的广利(guǎnglì)渠(qú)渠首“枋木为门,以备蓄泄”,故得名枋口堰,当地群众称之为秦渠枋(qínqúfāng)口。它开创了“隔山取水(qǔshuǐ)”之先河,也是我国最早利用水流(shuǐliú)弯道原理修建的水利工程之一,成为研究古代水利科学的重要实物,与郑国渠、都江堰同期建设,因此又被誉为“北国都江堰”。现存广利渠和东汉至清朝陆续建成的永利渠、广济渠、大利渠、小利渠、甘霖渠、广惠渠共7条(tiáo)渠首遗迹和大量的碑碣题刻、古代建筑等。

然而,齐波(qíbō)提供的遗址现状照片让人揪心:露天碑刻字迹模糊、取水口(qǔshuǐkǒu)被淤泥掩埋、拦水堰残骸堆积河道……

“这不仅是文物,更是群众的‘活命渠’!”济源市检察院检察长郑磊当即决定成立办案组,启动(qǐdòng)公益诉讼初步调查(diàochá)。

秦渠枋口位于济源市五龙口镇沁河出山口(shānkǒu)处,但其(qí)功能辐射范围覆盖济源、焦作两地,形成“渠头(qútóu)在济源、渠尾在焦作,渠首管理在济源、灌溉受益在焦作”的状况,再加上其属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,郑磊发现(fāxiàn)办案复杂程度远超预期。

图中最右侧建筑(jiànzhù)为秦渠枋口古水利设施永利渠取水口。

“我们在实地调查中发现,秦渠枋口5个(gè)古取水口中,3个已完全废弃;露天存放(cúnfàng)的九通碑刻风化严重,文字几不可辨。”郑磊告诉记者,文物保护与民生需求也面临“两难”——为发挥秦渠灌溉功能,满足广利灌区沿线农业灌溉需求,灌区管理机构时常(shícháng)在沁河主河道人工(réngōng)堆砌拦水堰来抬高水位,但一到汛期,这些拦水堰可能阻碍(zǔài)洪水下泄,所以河务(héwù)部门多次在汛期将拦水堰拆除,形成拆建循环困局。

案件层层上报至河南省检察院。“文物保护不能等,必须打破地域(dìyù)壁垒!”河南省检察院检察长段(duàn)文龙决定包案办理该案。

3月20日清晨,段(duàn)文龙与有关部门负责人(fùzérén)等一起来到沁河岸边,实地查看取水口。“灌溉功能退化、行洪矛盾突出、文物(wénwù)修复滞后……这些问题必须联动解决!”段文龙认为。

当天下午,段文龙在济源市检察院面对面听取齐波的意见,随后召开案件分析研判会,要求济源市两级(liǎngjí)检察机关一体履职,加强与有关部门(bùmén)的沟通协作(xiézuò),通过磋商、检察建议等方式推动问题尽快解决,确保案件经得起法律和历史(lìshǐ)的检验。

此次会议形成一个重要工作思路:不但要督促秦渠枋口灌溉(guàngài)设施专项(zhuānxiàng)保护,而且要妥善处理灌溉功能(gōngnéng)与河道行洪安全之间的矛盾,并协调推动申报世界灌溉工程遗产。

跨区域协作与(yǔ)科学治理

在河南省检察院的(de)指导下,济源市(jìyuánshì)检察院办案组兵分三路:一是对风化碑刻进行拍照,留存图片等证据;二是梳理文化广电和旅游局、水利局、河务局等7个部门的法定职责,明确(míngquè)“权责清单”;三是(sānshì)委托有资质(zīzhì)的第三方机构测算拦水堰对行洪安全的影响,确保整改方案科学合规。

“在检察机关的推动下,我们依托《沿黄河—济水文化(huà)保护公益诉讼(sùsòng)检察协作配合机制》,与(yǔ)五龙口镇政府等单位成立(chénglì)常态化人防专班,明确职责分工,强化日常巡查与维护。”济源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牛东红告诉记者。

记者日前在沁河岸边采访时看到,技术人(rén)员正在沿河安装实时(shíshí)监测文物状态及周边环境(zhōubiānhuánjìng)的全天候监控设备。牛东(niúdōng)红介绍说:“在开展文物保护(wénwùbǎohù)专项检查(jiǎnchá)时,检察机关建议文化保护要穿上‘科技铠甲’。我们不仅增设监控设备,实时监测文物状态,还组建4人的巡查队巡检遗址,并利用高精度数字化三维扫描技术,留存碑刻原始数据,为后续修复提供科学依据。”牛东红还告诉记者,他们已经向河南省文物局(wénwùjú)申报秦渠枋口灌溉设施专项保护方案。

4月7日,济源市检察院向(xiàng)齐波反馈整改进展:监控设备已覆盖遗址核心区,碑刻数字化档案初步建成……“古渠焕(gǔqúhuàn)新,指日可待(zhǐrìkědài)!”齐波满怀期待。

秦渠枋口灌溉功能与(yǔ)河道行洪安全之间的矛盾又该如何解决?

“灌区管理机构采取在沁河主河道(hédào)人工堆砌拦水堰的方式抬高水位,但近几年每年都被黄河水利委员会作为妨碍河道行洪安全问题交办(jiāobàn)给(gěi)济源,要求限期清除整改。”郑磊说。

针对上述问题,济源市(jìyuánshì)检察院委托第三方机构科学论证,第三方机构通过(tōngguò)GPS测量,结合沁河冲刷深度、左右护岸、防洪标准等相关资料,出具“拦水堰不影响行洪”的报告,这一结论为(wèi)破解“拆建循环困局”提供了关键依据(yījù)。

记者了解到,有关部门后期会建设一个防汛与蓄水双用的(de)水闸,目前建设方案正在(zhèngzài)报批中。

推动申报世界(shìjiè)灌溉工程遗产

今年5月,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考察时指出:“今年以来,我国一些(yīxiē)地区出现(chūxiàn)旱情,有的还在持续,相关(xiāngguān)部门要密切配合,加强用水调度,确保城乡居民供水和农业灌溉需求。”

郑磊(zhènglěi)告诉记者,秦渠枋口灌溉范围涉及济源、焦作两地,渠首引水工程均(jūn)位于济源市沁河出山口(shānkǒu)处。济源市水利局、焦作市引沁广利灌区(guànqū)管理局都曾启动申报世界灌溉工程遗产工作,但因种种原因均未成功。

鉴于灌溉范围及管理权限涉及两市,在(zài)河南省检察院的推动(tuīdòng)下,申遗事项已经由(yóu)河南省政府牵头研究部署,目前已经成立由省水利厅牵头,财政厅、农业农村厅、文化和旅游厅、文物局等部门参与的申报(shēnbào)工作专班,编制申报工作方案和规划。

段文龙表示,秦渠枋口(kǒu)公益诉讼案涉及文物保护,关乎周边(zhōubiān)群众生产生活,省市县三级检察院一体履职、综合履职,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,妥善解决了文物保护、水利(shuǐlì)设施(shèshī)灌溉、河道行洪安全等问题,还协调推动了世界灌溉工程遗产的申报(shēnbào)工作,切实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。

全国人大代表、河南欧帕工业机器人有限公司数控(shùkòng)技术员孙志光谈起秦渠枋口的(de)保护工作时很有感触:“检察机关用法治(fǎzhì)和科技‘双轮驱动’,让千年古渠焕发新生,这是传统文明与现代治理的融合!”

他还(hái)特别关注(guānzhù)到检察机关在跨部门协作中的作用(yòng):“过去文物保护常陷入‘九龙治水’的困局,但这次‘府检联动’破除了地域和职能壁垒,用‘权责清单’明确各方任务,用检察建议(jiànyì)督促落实整改责任,这种法治化、精细化的治理模式值得推广。”

对于申报世界灌溉工程遗产,孙志光充满期待:“秦渠枋口承载着中华农耕文明的精髓(jīngsuǐ),检察机关主动融入大局,既修复古渠保障民生,又推动遗产‘走(zǒu)出去’,如果(rúguǒ)申遗成功,将极大提升河南文化软实力(shílì)。建议下一步引入更多智能监测设备,充分运用工业物联网技术(jìshù)更好守护文化遗产,让千年古渠真正‘活’在当下、惠泽未来!”

(检察日报 记者:谷芳卿(gǔfāngqīng) 视频:正视工作室 张颖轲 谷芳卿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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